第四十七章 生死有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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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了。好像她跟男人的距离,永远只能相近,却无法相贴。虺蛇与凤凰,互为猎物,不该有情。 封珩把酒杯放进她的手中,又借着女人小指上较长的指甲,把自己的指腹割破,一滴鲜血落入梁锦书的酒盏中。 红色在清透的酒液中晕染开,这一刻仿佛跨越时空,回到数十年前,郎才女貌,身着大红喜袍,相对而跪。 初开情窦的姑娘红着脸从盖头下偷看男人俊美无瑕的下颌,却俶而撞进金色的眸光里。 她曾溺进那双金眸里一次。如今,再溺一次,又何妨? 【“夫妻对拜——”】 封珩双手举杯,与她轻碰,将杯中血色震开,“祝你……来世,再也别遇见负心汉了。” “那我祝你,此生,有心有情……” 不知是祝他还是咒他呢。封珩失笑,与梁锦书一同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。 喉结滚动,酒,对他来讲已经如此难以下咽了。 封珩覆上梁锦书逐渐失神的眼。 黑色的虫从她耳中钻出,此虫已经更像蛇了,一指粗,一掌长,寻常人早已被噬尽心智,成为行尸走肉了。梁锦书不可不谓一个强大的女人。 随着虫子爬出,女人的身躯迅速枯老,发丝全白,显出岁月沉淀的容貌。 “虽不算风光,也比当众处刑得体面了。”封珩似是低叹一句。 从怀中取出早有准备的小竹篓,封珩把试图爬走的长虫装了进去,看它直往一个方向拱动,晃晃竹篓,金眸危险地半眯:“梁天枢啊……”